新冠疫情下小微經濟體的真實金融需求是什么?
受限于資本積累不足、上下游資源有限、缺少生產要素等短板,小微主體在遭遇疫情等沖擊時,往往是更容易受影響的一類群體。新冠肺炎疫情已持續了兩個多月,隨著復工復產的逐步推進,擔負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基石的小微群體在下一階段更需要何種政策的支持,正在被關注。
微小企業主:期待更具穩定性的貸款
從《報告》中可見
2. 與普遍認為的微小企業主青睞隨借隨還的借期靈活貸款相悖,一半以上的受訪企業希望得到一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貸款。一方面,在復產后的一段時間內,企業資金回籠可能變慢,貸款自然需要作展期調整;另一方面,很多企業主擔心隨借隨還的貸款有被抽貸、斷貸的風險,相較于中長期貸款帶來的附加資金成本,企業主更看重貸款資金的穩定性。
政策是完備的,但在實際中仍可能需要面對一些細節問題。例如,在執行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時,如何平衡幫扶微弱經濟體與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防控;再例如,很多微小企業主是以個人名義辦理的貸款,可能會出現政策對象與實際不一致的問題等。對此,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長貝多廣在認同合理設置貸款期限的同時,提出各方力量仍需回歸本職。遭遇這種全國性的不可抗力事件,政府首先應當以財政實力抵御風險,財政采取直接補貼、減免息、減免稅等一系列措施,對于微弱經濟體而言在短期都能發揮明顯作用。金融機構還是應更多地依照市場規律來運行。一場突發事件后,小微經濟體受到損傷是必然的,金融機構作為一個商業主體減少自身損失也是出于本能。金融機構應當盡力幫助微弱經濟體渡過難關,實現整個經濟社會的平穩過渡,但在此過程中也要防范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揮“毛細血管”作用
《報告》指出,受訪的微小企業主更青睞于網絡平臺或民間融資渠道解決現階段的資金困難,雖然有可能要承受更高的資金成本。調查結果顯示,貸款流程復雜、缺少抵押物、財務狀況差、放款周期長是微小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四大障礙。可見,非銀行業金融服務商提供的金融產品或服務,更好地滿足了疫情期間微小企業對貸款“流程簡單”“不需要抵押物”等的需求。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此次疫情中發揮出了巨大的服務潛力,也讓市場認識到了他們在提升金融包容性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3月13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銀保監會首席檢查官楊麗平表示,要加強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與民營銀行的合作,主要依靠互聯網運營的民營銀行手中有大量的大數據,但是其在資金來源特別是存款來源上不如傳統商業銀行。“鼓勵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通過給民營銀行轉貸款,給它資金,利用其有關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大數據,來精準地滴灌到這些用戶。”楊麗平說。
這意味著,監管層面已關注到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在構建普惠金融生態方面的差異化作用,并將在實踐層面予以規范。針對這一問題,貝多廣表示,目前在線上活躍的金融科技公司較多,包括互聯網貸款公司等,這些機構確實在服務微弱經濟體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盡管他們體量不如銀行體系那么大,但是他們在技術、獲客營銷等方面確實有其強項。國家政策鼓勵金融科技主體和傳統銀行合作,特別是近期《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的暫行管理辦法》也在征求意見。只是受限于前段時間的金融風險管控,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這個問題上多數持觀望態度。但市場還是關注到了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主體、提升金融體系總體韌性方面的價值。
此外,《報告》還建議,監管部門可將非銀行業金融服務商納入普惠金融體系。一方面,在保證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服務的基礎上,將越來越多的非銀行業金融服務商納入服務微弱經濟體的普惠金融體系,同等享受相關普惠金融政策,可以引導其更好地服務于微弱經濟體;另一方面,從監管部門的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在經歷了3年多的嚴監管,基于對數字金融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本質、違規風險點、風險預判等方面,監管部門都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形成了一系列監管政策與法規。在這種情況下將其納入普惠金融體系,可以為那些真正服務下沉市場的機構提供合法合規的發展空間。
受限于資本積累不足、上下游資源有限、缺少生產要素等短板,小微主體在遭遇疫情等沖擊時,往往是更容易受影響的一類群體。新冠肺炎疫情已持續了兩個多月,隨著復工復產的逐步推進,擔負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基石的小微群體在下一階段更需要何種政策的支持,正在被關注。
微小企業主:期待更具穩定性的貸款
從《報告》中可見
2. 與普遍認為的微小企業主青睞隨借隨還的借期靈活貸款相悖,一半以上的受訪企業希望得到一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貸款。一方面,在復產后的一段時間內,企業資金回籠可能變慢,貸款自然需要作展期調整;另一方面,很多企業主擔心隨借隨還的貸款有被抽貸、斷貸的風險,相較于中長期貸款帶來的附加資金成本,企業主更看重貸款資金的穩定性。
政策是完備的,但在實際中仍可能需要面對一些細節問題。例如,在執行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時,如何平衡幫扶微弱經濟體與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防控;再例如,很多微小企業主是以個人名義辦理的貸款,可能會出現政策對象與實際不一致的問題等。對此,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長貝多廣在認同合理設置貸款期限的同時,提出各方力量仍需回歸本職。遭遇這種全國性的不可抗力事件,政府首先應當以財政實力抵御風險,財政采取直接補貼、減免息、減免稅等一系列措施,對于微弱經濟體而言在短期都能發揮明顯作用。金融機構還是應更多地依照市場規律來運行。一場突發事件后,小微經濟體受到損傷是必然的,金融機構作為一個商業主體減少自身損失也是出于本能。金融機構應當盡力幫助微弱經濟體渡過難關,實現整個經濟社會的平穩過渡,但在此過程中也要防范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揮“毛細血管”作用
《報告》指出,受訪的微小企業主更青睞于網絡平臺或民間融資渠道解決現階段的資金困難,雖然有可能要承受更高的資金成本。調查結果顯示,貸款流程復雜、缺少抵押物、財務狀況差、放款周期長是微小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四大障礙。可見,非銀行業金融服務商提供的金融產品或服務,更好地滿足了疫情期間微小企業對貸款“流程簡單”“不需要抵押物”等的需求。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此次疫情中發揮出了巨大的服務潛力,也讓市場認識到了他們在提升金融包容性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3月13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銀保監會首席檢查官楊麗平表示,要加強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與民營銀行的合作,主要依靠互聯網運營的民營銀行手中有大量的大數據,但是其在資金來源特別是存款來源上不如傳統商業銀行。“鼓勵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通過給民營銀行轉貸款,給它資金,利用其有關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大數據,來精準地滴灌到這些用戶。”楊麗平說。
這意味著,監管層面已關注到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在構建普惠金融生態方面的差異化作用,并將在實踐層面予以規范。針對這一問題,貝多廣表示,目前在線上活躍的金融科技公司較多,包括互聯網貸款公司等,這些機構確實在服務微弱經濟體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盡管他們體量不如銀行體系那么大,但是他們在技術、獲客營銷等方面確實有其強項。國家政策鼓勵金融科技主體和傳統銀行合作,特別是近期《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的暫行管理辦法》也在征求意見。只是受限于前段時間的金融風險管控,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這個問題上多數持觀望態度。但市場還是關注到了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主體、提升金融體系總體韌性方面的價值。
此外,《報告》還建議,監管部門可將非銀行業金融服務商納入普惠金融體系。一方面,在保證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服務的基礎上,將越來越多的非銀行業金融服務商納入服務微弱經濟體的普惠金融體系,同等享受相關普惠金融政策,可以引導其更好地服務于微弱經濟體;另一方面,從監管部門的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在經歷了3年多的嚴監管,基于對數字金融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本質、違規風險點、風險預判等方面,監管部門都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形成了一系列監管政策與法規。在這種情況下將其納入普惠金融體系,可以為那些真正服務下沉市場的機構提供合法合規的發展空間。